2018-04-26 10:38:18來源:人民網
4月20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這一行動將持續(xù)半年時間,嚴查校外培訓中百姓反響強烈的九大問題。
嚴禁舉辦星級評比等變相競賽活動
近年來,南京一些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升學”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guī)律和青少年成長發(fā)展規(guī)律,影響了教育教學正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加重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群眾意見很大。為此,南京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摸排校外培訓機構的數量、辦學資質、安全隱患、教學內容、競賽評比、招生宣傳等情況,治理培訓行業(yè)亂象,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加強中小學校教學管理,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月底公布舉報電話,10月開展專項督查
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4月30日前,各區(qū)向社會公布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舉報電話和郵箱。6月10日前,各區(qū)要采取網格化方式,完成校外培訓機構的排查摸底。其中包括對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進行排查,堅決杜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的利益聯系。對學生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情況全面普查登記,詳細了解每一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科目、時長、費用等情況。
8月15日前,各區(qū)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提出處置意見,集中進行整治。8月31日前,各區(qū)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總結,完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程序和日常監(jiān)管平臺,公布本區(qū)內《白名單》和《黑名單》。10月底之前,市教育局牽頭制定完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監(jiān)管具體辦法措施,防止各類問題死灰復燃。
南京將加強督導檢查。10月份,市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將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區(qū)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對整治過程中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對中小學在職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的招生、教學和管理的,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具體目標任務
(一)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辦整改。
(二)對無證無照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
(三)對有照無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實施整改并指導其辦證。
(四)對超范圍經營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guī)整治,責令其在經營(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業(yè)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五)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其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不得出現“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六)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學科類競賽活動或等級測試、星級評比等變相競賽活動。
(七)嚴禁在職中小學校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切斷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在師資和招生上的任何關聯。
(八)各中小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其他培訓機構合作組織以擇優(yōu)、選拔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測試;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九)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